一名方姓警員今年4月13日晚間喬裝男客到中壢一家舒壓館按摩,阮姓按摩女子服務約35分鐘後要他轉到正面,並脫下他的褲子、以手碰觸其生殖器,欲進行半套性服務,這時方員表明身分當場將她逮捕,並依涉嫌意圖營利媒介女子與他人猥褻罪移送宋姓現場負責人(56歲)。宋男否認媒介色情,辯稱他只是櫃檯,負責招待客人及安排按摩小姐;阮女亦稱,當天是隔著褲子按摩方員的大腿內側,未碰觸其下體。而方員則証稱,當天他有使用密錄器,可是放在包包裏,沒有錄到任何影像。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方員並未錄到任何性交易的影像,就指控阮女從事性交易、宋姓現場負責人媒介色情,顯然証據不足,今予以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報導來源:蘋果日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