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記者李容萍/中壢報導〕中壢區某國中學生家長向本報投訴,質疑女兒被老師強迫得參加第八節的課後輔導課程,原本他已在調查表勾選不願意並且簽名,卻被老師刁難打回票,女兒被要求把調查表拿回家再給他在外地工作的太太簽名,由於教育部明定不得強迫學生參加第八節課輔,他質疑老師找麻煩,難道法律有規定一定要父母都簽名才能不用上第八節輔導課?
校方解釋 怕另位不知情家長惹議
對此,校方澄清是家長誤解老師的意思,學校不會強迫學生上輔導課,要父母雙方都簽名是因為之前有學生拿不參加的回條,另一方不知情的家長事後卻對老師抱怨,針對該家長的投訴,會請當事老師向學生及家長講清楚。
市府教育局表示,課後輔導應以學生自由意願參加並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以每週五天、每天不超過一節課為原則。活動內容由各校妥為設計籌劃,不得專門從事升學或課業的不當補習。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