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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大女嬰嗆奶後趴睡窒息死亡 保母起訴 – 我是在地人

3月大女嬰嗆奶後趴睡窒息死亡 保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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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葉姓婦人與其黃姓丈夫均領有中華民國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兩人以桃園市楊梅區自宅當作托育幼兒場所,去年8月間受託照顧3個月大的彭姓女嬰,卻在女嬰嗆奶後仍讓她趴睡,導致女嬰窒息身亡,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葉婦,其夫則僅為助手、非直接照顧者,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去年8月29日下午1點多,葉婦餵女嬰喝牛奶時發現有嗆奶狀況,下午2點多仍讓女嬰以趴睡方式睡午覺,直到3點多出現異狀,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女嬰爸媽指控葉婦有疏失,而其丈夫見狀也未阻止葉婦讓女嬰趴睡,控告兩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葉婦供稱,當天早上女嬰送來時,她就依程序晨間梳洗,然後餵第一瓶牛奶、約180ML,喝完女嬰就睡著了,一直到下午1點多,女嬰起床喝第二瓶牛奶,第二瓶餵得比較不順,喝到一半有嗆到,她趕忙替女嬰拍背、有吐奶,清洗身體後她揹著女嬰安撫,大概到下午2點多見女嬰睡著才放到床上,當時是讓女嬰趴睡,期間她有查看,直到3點多發現不對勁,緊急替女嬰做哽塞法及CPR急救,直到消防人員趕抵接手。

葉婦丈夫則供稱,托育工作都是妻子主導,他的角色只是助手,當天下午3點多他查看女嬰時,有聞到臭臭、疑似大便的味道,他請妻子處理時就發現女嬰已無呼吸心跳,之後就是一連串的急救。

檢方指出,葉婦是女嬰主要照顧者,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疏失,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至於黃男只是助手、非女嬰直接照顧者,加上無積極證據顯示他有過失,偵結予以不起訴。

  • 3月大女嬰嗆奶後趴睡窒息死亡,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保母。(記者鄭淑婷攝)

    3月大女嬰嗆奶後趴睡窒息死亡,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保母。(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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