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居然趁女子醉倒後性侵得逞,還辯稱雙方兩情相悅。(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鄭姓男子(50歲)於2008年到楊梅收費站員工餐廳拜訪友人,其間巧遇小莉(化名,30歲)正與友人聚餐,因此加入一起喝高粱酒、吃飯,但卻趁小莉不勝酒力醉倒後,強行拉進小房間內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理後,將鄭男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莉清醒後發現衣服反穿、衣衫不整,且居然身處在與員工餐廳不同樓層的電腦室,洗澡時還發現下體很痛、外陰部陰唇明顯腫大以及身上多處瘀青,驚覺被侵犯;事後小莉因覺得自己很骯髒,還多次進出精神科。
鄭姓男子則供稱,的確有趁好友離席時,將小莉帶進餐廳旁的房間親吻嘴巴、胸部,甚至還表示雖然有喝酒但兩人意識清醒,強調雙方是自願發生關係、兩情相悅,不過當時因飲酒過多導致不舉、無法做愛,因此否認有乘機性交的犯行。
法官認為,雖然鄭男辯稱酒後不舉,但在問訊過程中並不否認曾準備與小莉發生關係,足以可見有性交行為的意圖,再加上有婦產科醫師證明小莉「的確發生過性行為」,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鄭男4年6月徒刑。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