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曹姓男子於2016年1月11日下午2點27分,駕駛營業用大貨車載運重約6.5公噸的鋼捲5顆,從基隆運抵桃園市新屋區一間公司,該公司吳姓員工操作天車,將鋼捲依序吊至放置區,曹男則在後車斗協助吊掛作業,完成4顆鋼捲吊掛後,車上剩餘的1顆鋼捲突然滾動,將曹男推落至車輛後方,遭掉落的鋼捲重壓死亡,由於車上沒有防滾動設備,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61歲丁姓通運公司負責人設有疏失,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事發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員前往調查,曹男從事的鋼捲運送、卸貨工作,丁男卻未給予是當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車上也無添購相關防滾動設備,例如:鋼捲應設置擋樁,避免鋼捲在搬運時,因出現空隙而滾動;檢方另傳喚相關證人到庭,並勘驗現場照片及監視器畫面,認為身為雇主的丁男涉有疏失。
-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61歲丁姓通運公司負責人設有疏失,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圖為桃園地檢署外觀。(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