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9歲邱姓男子於今年1月初,將位於桃園市桃園區的房子,租給許姓女子做為辦公室,雙方租約為5年,不過,邱男發現許女在屋內裝設WIFI設備,質疑產生的電磁波可能會危害到住隔壁的家人,從3月到5月間多次在晚間到隔天早上關掉總電源,導致許女沒電可用,邱男因此吃上強制罪官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起訴。
邱男坦承將房屋出租給許女當辦公室,辯稱是因晚上辦公室未使用,才會將總電源關閉;許女則提出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契約中並未約定使用電源的時間,也未限制她僅能於上班時間才可使用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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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強關房客總電源,被桃園地檢署依強制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