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許姓男子自稱攝影師,邀有E罩杯豐滿身材的中國籍女大生外拍當模特兒,她因想買LV名牌包缺錢而赴約,卻遭許男性侵,許男事後還以她被偷拍的露點照威脅不得報案,高等法院斥責許已有對外拍模特兒強制猥褻犯行竟再犯,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另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1年,可易科罰金36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38歲)2016年3月16日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來台就讀大學的小雅(化名,20歲),自稱擔任攝影師,交談間得知小雅有意打工,謊稱正好要拍時裝作品,詢問她有無興趣外拍,若有興趣,希望她傳身材數據給他參考並報價。
小雅當時想買一個約2萬7000元的LV名牌包,正在缺錢,對許男的邀約很心動,就回覆「身高165、罩杯E、上圍95」等身材數據給許男,但她對自己外表不夠有自信,探詢說「我比較肉肉的」、「真假..臉大也OK嗎」等語。
許男見小雅表達興趣,假意稱許說「妳超適合」、「相信我的眼光」,還佯稱「如果拍的美,可以推薦給網拍廠商好友。」談妥若拍時裝照3000元,比基尼照則提高到6000元。
雙方同月19日上午碰面後,許帶小雅到桃園市一家摩鐵,要求換穿他提供的連身低胸短裙透明洋裝拍照,許一邊裝模作樣拍照,一邊假裝替她按摩放鬆肢體,涉趁機其掐捏大腿內側等隱委部位,最後更強脫她的隱形內衣,親吻酥胸,她抗拒不從,仍遭許以手指性侵得逞。
小雅驚慌反抗,許男佯裝道歉,她因單純的想賺取6000元酬勞,又怕許翻臉張揚她是中生卻違規打工外拍的事,委曲同意讓許拍完,但不讓許再吃她豆腐。
不過,許男不但趁機偷拍小雅露點照,只給她1500元的酬勞,事後還約她上床被拒,為避免小雅報警,以LINE傳送「下面也有露點、有拍到、妳想看嗎?」、「「妳不希望妳的學校、系上、同學看到這些照片吧!」、「妳敢出責我就兩敗俱傷」
小雅將1500元退還許男後提告,許男否認性侵,辯稱拍攝內容都經小雅同意,至於露點照是拍照時不小心誤觸錄鍵,絕非偷拍。
高院指出,許男辯詞荒謬,不但8年前已有對外拍模特兒強制猥褻前科,這次除性侵被害人犯行外,更以裸照當成恐嚇的籌碼,不應輕縱,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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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