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14:5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前股長呂孜斌,透過原職訓局設備需求評估審查會議外部委員李奇衛,向圍標業者索賄100萬元後朋分,呂還跟業者鼓勵「要好好做」,案件曝光後,2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呂6年徒刑,至於李男因供出重要案情獲減刑,判刑2年。
檢方調查,2015年間,桃竹苗分署辦理「機械設計職群高階彩色成型系統採購案」,標案採購經費為850萬元,天空科技及金市在2公司實際負責人黃國明,想以圍標方式取得標案,當時身為簽辦作業的呂男,認為天空、金市在等4公司未檢附規格文件,判定不合格。
事後,呂男在保留決標期間,獲知判定不合格有疑義,將重新審標,可能由最低標的金市在得標,明知對方圍標,竟透過當年度職訓局桃園及青年職訓中心設備需求評估審查會議外部委員李奇衛,向廠商探尋是否願意給錢,黃男同意若得標將付100萬;呂男得知後親自與黃見面鼓勵他:「要好好做!」
最後,在呂、李協助護航下,金市在順利得標並通過驗收,同年底,黃國明便透過員工把裝有100萬元的紙袋交給李男,由李、呂平分,檢方於去年間發動搜索,還在呂男住處查扣到沒花完的38萬元賄款。
2人及業者從接受廉政署詢問、檢方偵查、法院審理時都認罪,並繳回各自的犯罪所得,可減刑,而其中,李男供出重要犯罪事證,可再減刑;至於業者黃男也認罪,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判刑6月,天空科技及金市在2公司另須科罰金各10萬元,可上訴。
-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