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平均200件 消防局積極推裝住警器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府主計處公布一○六年火災發生次數二三四九件,平均每個月近兩百件;全年中以八月及二月火災最多,發生時段又以中午十二點至晚上六點的午晚餐時段最高,傷亡率最高的則是凌晨○至六點;對此,消防局正積極推動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及時警告屋主逃生,今年要將普及率由去年卅四.四%提高至五十%以上。
市府消防局統計顯示,火災高峰期落在冬季一到二月及夏秋交際的八到九月,八月三一四件最多,其次為二月三○八件、一月二八一件、九月二七六,這四個月的火災發生數為一一七九件,佔全年半數以上。
消防局長胡英達分析,一、二月乾燥,八、九月炎熱,隨意丟棄菸蒂就可能造成戶外雜草火災,且一、二月天氣寒冷,民眾使用電熱器、電毯或燒炭取暖,加上過年燃放爆竹,都是火災頻繁的原因。
胡英達說,火災分為A1類「人員死亡」、A2類「人員受傷、涉及糾紛、縱火或起火原因待查」及A3類「搶救出勤紀錄表」;觀察桃園市近兩年有人員傷亡火災數,去年為二九九件,較前年三六三件減少六十四件,與推廣住警器裝置有關。至去年底,全市設住警器戶數達十萬七九七六戶,占卅四.四%,今年可望達十五萬七千戶,超過五十%。
在火災類型方面,森林田野占卅八.七%,其次是建築物卅%、交通工具六.五%、其他廿四.八%;建築物火災以獨立住宅為最、占卅八.七%,集合住宅廿八.一%次之,兩者合計六十六.八%,逾建築物火警三分之二,針對住宅火災,消防局近年來積極推廣住警器設置,已有效降低民眾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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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推廣家戶安裝住警器,讓火災人員傷亡及件數減少,圖為消防人員救災情形。(消防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