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最低所得差距六都中最小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主計處公布一○五年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一○一.一萬元,較一○四年的九十六萬元,增加五.一萬元,成長幅度五.四%;最高所得與最低所得族群差距倍數為四.二九倍,低於全台的六.○八倍,為六都中最低者。
主計處長鄭瑞成表示,失業率下降、就業人口上升是所得增加的主要原因,此外,社會福利如公托、托老的擴增,對身障的補助等,有助於減少家庭負擔,也增加了家戶可支配的收入。
一○五年新北市每戶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為一○一.一萬元,高於全台的九十九.三萬元,在六都中低於台北市的一三二.一萬元及桃園市的一○八.七萬元,高於高雄市的九十六.四萬元、台中市的九十四.九萬元及台南市的八十八.五萬元;與前一年相較,新北市可支配所得成長五.四%,僅低於台南市的五.六%。
此外,家庭可支配所得最高廿%與最低廿%的差距倍數為四.二九倍,低於全台的六.○八倍,為六都中最低者,主計處指出,相較於其他五都,新北市家庭可支配所得分配較為平均。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