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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6肇事傷亡逐年成長 13縣市暑假期間 發現違規就開罰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全台已有逾三十七萬輛領有審驗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時速上限廿五公里,但許多民眾改裝車輛使超速;據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逐年成長,去年已發生兩千三百三十件事故,造成十死、三千兩百九十二人傷。交通部今年暑假將針對十三縣市進行大規模稽查,除於路邊稽查外,還會針對縣市工業區及風景區周圍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稽查,發現違規情況就會開罰。
不需考照就能上路 近3年銷售逾20萬輛
許多年輕人及年長者把電動自行車當成機車在騎,近三年銷售逾二十萬輛;因不需考照就能上路,不少車主的路權、機械操作知識不足,騎乘上路時的安全引人擔憂;更有民眾擅自改裝車輛,使時速到四、五十公里,增加騎乘風險。
時速上限25公里 擅自改裝最高可罰5400元
交通部表示,民國一百年曾函釋,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開罰,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罰鍰。日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二十五公里速限者,可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未戴安全帽可罰三百元、擅自改裝可處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
交通部目前正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配套子法修正,最快今年下半年完成,就會依新規開罰,至於電動自行車全面納管、納保險,需要向公路主管機關登記領牌等,也將於今年下半年提規劃草案。
交通部會先透過稽查、宣導方式,向民眾傳達要選購合格車輛。目前已選定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十三縣市,於七、八月份會同各縣市交通主管單位、消保官、警政、經濟部商業司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人員,分為業務、路邊兩部分進行稽查。
交通部表示,業者部分主要稽查所販售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為未經審驗合格的車輛、有無黏貼懸掛合格標章。路邊稽查也以工業區及風景區周圍路段為主,針對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違反特定標誌標線、載人、超速、騎乘車輛有無黏貼懸掛合格標章等項目稽查。
<p>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考照,許多車主偷偷改裝車輛提高時速,街頭常險象環生。(資料照)</p> <p>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重點及罰則</p> <p>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及死傷人數</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