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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13:1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30歲的女子,去年7月間到桃園區某美髮店修剪頭髮,事後卻控告30歲藍姓設計師,在剪髮過程對她性騷擾及強制猥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查無實證不起訴,女子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偵,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其他在場者的證詞,認為藍男並無女子指控的行為,同樣予以不起訴。
女子指控,去年7月2日晚間6點多,她到桃園區某美髮店修剪頭髮,藍男替她剪髮時多次「刻意」對她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包括剪髮時以手碰觸她胸部、趁拿取脖子毛巾時偷瞄她背部及內衣,還趁站在後方剪髮時用下體頂她臀部;女子的鄭姓友人說,女子當天一離開美髮店,就打電話給他哭訴,不斷說「很難過、很害怕」,他遂馬上騎車到美髮店找藍男質問,另名李姓友人也接到女子的哭訴電話。
藍男則大聲喊冤:「就是一般剪髮的動作,根本沒有刻意偷看、貼近女子!」對於女子的指控感到莫名其妙。
檢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藍男替女子剪髮的過程,動作與一般剪髮流程無異,並未發現有女子指控的行為,也沒有發現他有刻意用下體貼近女子,而其他在場者也證稱,藍男替女子剪髮的時候,動作與一般剪髮一樣,並沒有什麼異常的狀況,檢方指出,難以單憑女子的指控,就認定藍男有這些行為,偵結予以不起訴。
<p>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其他在場者的證詞,認為藍男並無女子指控的行為,同樣予以不起訴。(示意圖)</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