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3:5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女子去年11月間,在桃園市龜山區目睹一起機車、汽車擦撞車禍,她好心上前詢問騎士「要不要幫忙報案或叫救護車」,卻遭汽車副駕駛座的周姓男子嗆「不關妳的事」,又辱罵「五字經」,陳女報案控告周男公然侮辱,周男偵訊時不知反省、推稱「我喝醉了,應該是對方口氣不好」,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公然侮辱判處周男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得付出4萬元代價。
陳女無奈說,去年11月16日晚間9點多路過事發處,正好目擊機車與汽車發生擦,她趕緊上前詢問倒地的李姓騎士「要不要幫忙報案」、「要不要叫救護車」,汽車副駕駛座的周男聞言,不但嗆她「不關妳的事」,聽到她說要報案,竟口出不堪入耳的「五字經」,甚至出手作勢要毆打她。
周男在警局偵訊時一度否認犯行,推稱他忘記了、不知道,當時喝醉了,平常沒事不會罵人,應該是對方口氣不好,又稱車禍時已與對方在處理中,陳女卻在旁一直碎念,之後才坦承有罵陳女「五字經」;而李姓機車騎士也出庭為陳女作證,證明周男確實有出言侮辱陳女。
判決指出,周男行為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審酌他僅因陳女在路上關心車禍受傷的機車騎士,就心生嫌惡、出言謾罵,口出「五字經」後還稱「罵妳剛好」,顯見周男缺乏自省力,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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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車禍好心幫忙,女騎士遭嗆「不關你的事」,汽車副駕駛座乘客被判拘役。(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