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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1:35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去年7月16日,桃園市5歲董姓男童在幼兒園上課學注音,因始終念不好,被莊姓老師拍打背部,男童母親指控老師涉嫌傷害,致男童背傷、血尿,檢方說,男童背部傷勢與刮痧反應相似,無法認定是老師拍打背部所致,已予老師不起訴處分。
董姓男童當天在幼兒園上課時,總是學不好發音,讓莊姓老師失去耐性,動手拍打男童的背部,老師解釋,她憂心男童跟不上進度,才拍打男童的背部5、6下,「無意傷害男童」,而男童當下沒有喊痛、沒有哭叫,事後她幫男童冰敷時,才發現男童身上有紅疹。
董姓男童的母親指控,當天傍晚她到幼兒園接男童,莊姓老師就向她道歉,她還一頭霧水,直看到男童背上的紅腫,才知道事情嚴重,就向八德警方控告莊姓老師涉嫌傷害。
桃園地檢署調查,莊姓老師拍打董姓男童當晚,男童母親並未帶男童就醫,而是在4天後的20日才去看醫師,醫師診斷男童的發燒、嘔吐與血尿等主訴症狀,都是因為感冒所致,與背部背拍打無關。
至於董姓男童背部的瘀傷,檢方說,男童母親的職業是幫人刮痧,男童背部的瘀傷,與刮痧後常見的反應相似,且老師僅拍打背部,男童的頸部卻也有瘀傷,所以男童的背部傷勢究竟是被莊姓老師拍打所致,或有其他外力介入,已非無疑。因為沒有積極證據,難以僅憑董姓男童母親的片面指訴來認定老師違法,因老師犯罪嫌疑不足,已予她不起訴處分。
<p>董姓男童背部有紅腫瘀傷。(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p> <p>董姓男童背部有紅腫瘀傷。(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