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不止被控違法吸金,還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圖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灣民政府」以等待美國接管為號召,吸收3萬多名成員,秘書長林志昇等人涉要求成員掏錢買證件及貨幣,吸金逾5億元;本月11日,桃園地檢署拘提林志昇、妻子林梓安等7人,訊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聲押禁見林志昇夫婦獲准;因林志昇夫婦另遭告發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台北地檢署已將全案移轉桃檢偵辦中。
本月11日,林志昇夫婦訊後被桃檢認定有逃亡、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桃園地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包括78歲的民政府中央國務院內閣總理大臣蔡財源,訊後以100萬元交保;70歲台南州秘書吳麗香以5萬元交保;54歲財務大臣葉碧蓮以20萬元交保;67歲許義明20萬元交保。
除了桃檢目前偵辦中的吸金、洗錢等案,今年1月16日,藍天行動聯盟等16個泛藍團體,也質疑「台灣民政府」以政府自居,不但發車牌、身分證,甚至還有武裝部隊,已構成涉犯國安法之發展組織罪,而赴北檢告發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台北州總知事賴綜欣等100人,涉違反國安法。
由於台灣民政府所在位置位於桃園市龜山區,北檢收案後,已將全案移轉管轄給桃園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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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不止被控違法吸金,還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