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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2日起至8月30日止受理申請(為期六週),民眾可於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AM8:00~PM6:00)、桃園市各區公所 (AM8:00~PM5:00)遞送申請書件,或至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
住宅補貼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臺幣4,000元,補貼期間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 ,請本市有租屋、購屋或修繕房屋貸款利息補貼需求之市民踴躍申請。
住宅發展處提醒,今年度申請方式可採郵寄、臨櫃或至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疑慮。
住宅發展處表示,為協助年長之身心障礙者申請,提供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到府收件服務,預計8月中旬起安排至個別住所或鄰近之公共場所收件(如里民活動中心);有需求者可電洽住宅發展處約定收件時間。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http://pip.moi.gov.tw/)查詢及下載申請書件,並以郵寄方式或親臨「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辦理(108年7月15日遷移至「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另本市各區公所亦提供申請書表讓民眾免費索取並開放收件服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03)3298600轉1,108年7月15日起請改撥(03)3324700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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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台灣好新聞【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