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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2:0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2歲程姓男子今年1月間將車停在桃園市蘆竹區洛陽街停車場,20天後前往取車時因無力負擔停車費,由於停車場規定未超出5分鐘不收費,程男竟找來友人騎機車在入口感應、重複取幣,他再持新的停車幣進入停車場將車開走,不但沒繳1萬5150元停車費,連舊的停車幣也沒歸還,總計造成業者損失1萬5250元,業者報警循車號逮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詐欺得利罪嫌將程男起訴。
起訴指出,程男於今年1月13日晚間6點45分,將車子停在蘆竹區洛陽街停車場,直到2月3日晚間6點52分才前往取車,但根本無力負擔高達1萬5150元的停車費,他熟知停車場未停滿5分鐘免繳停車費規定,竟找來林姓友人騎機車前來幫忙,先在入口處感應取幣後,程男再持新的停車幣直接將車開走,連同原本的停車幣及1萬5150元都沒繳,業者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報警處理。
由於停車場監視器清楚拍下程男犯案過程,且林姓友人也證稱曾替程男感應取幣,檢方偵結依詐欺得利罪嫌起訴程男。
<p>找友人重複取幣耍詐,車停20天繳0元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