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毛姓男子在社區管委會擔任環保委員,2016年4月間藉口「檢查打掃狀況」,要求派駐在社區、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女清潔員陪同,半途卻將她誘騙到社區某棟樓公廁猥褻,管委會總幹事巡查發現,廁所疑似有「四腳獸」,隨後見毛男與女子前後走出,總幹事直覺有異,詢問女子得知毛男惡行,於是報案,毛男雖否認犯行,但女清潔員指證歷歷,內褲殘留物經檢驗也與毛男DNA吻合,桃園地院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毛男1年徒刑。
判決指出,毛男因社區職務結識女清潔員,從談話間發現她口齒不清、表達能力較差,2016年4月17日下午,他藉口檢查打掃狀況,將女清潔員誘騙到社區公廁,女子指控,毛男當時說要看廁所有無打掃乾淨,要她一起進去看看,之後毛男將門鎖上、強脫她褲子,從後方用下體不斷碰觸她「尿尿的地方」,她一直抗拒,並說,「外面有人」,毛男卻不斷低聲說,「噓!沒有人。」
判決指出,當時社區總幹事尾隨兩人之後巡查,發現廁所鎖住、敲門無回應,裡頭卻有聲音,總幹事在外頭等候多時,見毛男與女清潔員前後走出,覺得不太對勁,一問,女清潔員才說出毛男在廁所裡做的事,隨即通知女子爸爸並報案。
毛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是肚子痛去上廁所,覺得地板沒有拖乾淨,上完後才要女子進來看一下,當時門是半掩狀態、沒上鎖,而且廁所空間這麼小,他怎麼可能脫褲猥褻對方?而他曾上過廁所又罹患「慢性攝護腺炎」,可能尿液流出沾染到馬桶,然後女子又不慎碰觸到所致。
不過,總幹事證稱,曾在外頭聽到女子喊著「不要脫」,加上女清潔員指證歷歷,採集到的殘留物是在內褲內層,法官不採信毛男說詞,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他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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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委會環保委員竟將女清潔員騙進公廁猥褻,桃園地院法官判處他1年徒刑。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