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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2:2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大醫院複姓范姜的男照護員,約女大生網友到台北市西門町看電影,卻涉嫌在女方的飲料中下藥,趁女方意識不清時,將她帶到附近的小旅館舔乳猥褻;范姜否認下藥猥褻,但檢方卻在女方胸部上採集到他的唾液,范姜無法提出合理解釋,還耍賴說:「我行使緘默權!」台北地檢署因此認定他罪證明確,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1月某日中午,范姜約家住桃園的女大生北上看電影,女大生喝下搭配電影的飲料及爆米花後,出現頭暈及語無倫次的情況,范姜因此將女大生帶到電影院旁的小旅館休息,直到半夜她才恢復清醒,並聯絡父母親前來接她。
女大生原以為自己是貧血導致暈眩,但父母卻察覺她的眼神飄散、說話與無論次,直覺她疑似被下藥,立即帶她到醫院檢查驗傷,由於她平時並無使用含FM2成分的安眠藥等藥劑,但血液報告卻出現高濃度的FM2成分,她這才驚覺被下藥,氣得對約她出去的范姜提告。
檢方採集女大生的檢體化驗,雖沒發現她的下體有被性侵的傷勢,也沒找到與范姜DNA型別相符的體液檢體,但卻在她的胸部皮膚上,採集到范姜的唾液;范姜庭訊時否認下藥及猥褻,但卻無法解釋為何女方胸部上會有他的唾液,當面對檢方質問時,他先推給律師代答,律師當庭無法解釋,回答檢察官:「之後再具狀說明」;後來檢方出示化驗報告再次質問,他竟回說:「我行使緘默權!」
檢方調閱事發地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大生進入電影院前神智清楚,但離開電影院卻已意識不清,需要靠人攙扶,且女大生被范姜帶去休息的旅館,竟是范姜前一天就已登記投宿;此外,范姜曾在女大生父母聯絡不上她的期間,透過LINE回覆她父母,指不知道她去哪裡,考量既有事證均不利於范姜,因此不採信范姜的辯詞,認定他是早有預謀。
<p>台北地檢署認定范姜的罪證明確,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記者錢利忠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