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市 #自由時報
周泓旭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2019-05-29 12: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被控來台吸收外交部「A男」發展組織未遂一案,已被判刑1年2月定讞;但周泓旭另被控依國台辦指示,吸收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侯漢廷等人運作「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發展組織,檢方上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嫌追加起訴周泓旭;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檢察官當庭播放3段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人開會的短片證據,影片中王炳忠語氣慷慨激昂地說:「習主席不容台獨分裂國家…」,還有侯漢廷在簡報「台獨分為有很多種…」的畫面。
檢察官在「出證」階段原本預定播放4段影片,但因周泓旭的辯護律師劉繼蔚在播放時異議而停止,未播放第4段周泓旭說話的內容。第1段是王炳忠說「習主席不容台獨分裂國家」,第2段是侯漢廷在簡報分析台獨的種類,第3段是林明正說我們要抗議桃園的台灣民政府。
劉繼蔚要求法官制止檢方播放影片,他說周泓旭和律師都還沒看過這些影片,證據能力還沒釐清,不宜在公開法庭播放,以免造成媒體公審。
台北地檢署今出動3位檢察官蒞庭,對於律師的質疑回應指出,播放影片物證是依法有據的提出證據與待證事實,全都在起訴卷證中,由於偵查期間周泓旭和律師對於這些影片不願看也不願聽,檢方擔心周泓旭沒看到這些證據,才當庭播放,以保護周的防禦權。
法官今只播放前3段各約10餘秒的影片,沒播第4段周泓旭講話的影片,法官定6月14日再開庭,並要求律師與周務必在開庭前先閱卷看完所有影片、文書證據。
周泓旭前案已服刑期滿,但目前仍為此案而限制住居與出境,每週一要到台北市三張派出所報到,他庭訊後表示,影片內容是他只是參加合法的聚會,不是參加非法活動。
同案被告王炳忠今未被傳喚,但仍到庭旁聽。王說,看到這些影片並不意外,就只是2年多前周泓旭還是政大學生時,在新黨辦公室舉辦的小型讀書會,討論時政話題,與會的有6、7人,有的在攝影,有的不願入鏡,並不是所謂「四人小組密會」,與秘密諜報無關;他在影片中的發言是在探討習近平為什麼以前說「反對台獨」,後來轉變成「反對任何形式的分裂」,而林明正說要抗議台灣民政府,是因為它既是詐欺又是違反憲法的實質叛亂。
王炳忠說,人民討論這些時事,是言論自由,舉辦的地點是在新黨辦公室,背後的「中華兒女」4個大字還是新黨主席郁慕明的墨寶,絕不是秘密諜報會議,甚至可說沒有秘密可言,會後大家還影片互傳留念,檢調在周泓旭的電腦裡查到這些影片,他並不意外,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檢方竟然就憑這些讀書會的影片來認定他們是共諜;而且「嚴格來說應該是我們吸收周泓旭,而不是周吸收我們」。(13:14更新)
相關影音
<p>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今到台北地院,旁聽周泓旭的國安法案件開庭。(記者張文川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