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14:3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31歲陳姓警員,因網路交易職棒球員卡與網友發生糾紛,竟利用職務之便,私查網友個資,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蘆竹警分局表示,當時查證屬實後已對陳姓警員記2次申誡處分,起訴後將他列為輔導對象。
南崁派出所31歲陳姓警員,因網路交易職棒球員卡與網友發生糾紛,在社團中受到其他網友質疑,其中,陳姓網友在PO文下方留言,陳姓警員竟利用職務之便,以帳號登入警察機關國民身分證相片系統,查出陳姓網友的個人資料,陳姓網友發現個資似乎被調查,向警政署署長信箱、桃園市政府政風室、桃園市警局陳情。
警方接獲檢舉後進行調查,發現陳姓警員曾於去年9月2日深夜11點多,以帳號登入系統查詢陳姓網友資料,而查詢名義為偵辦妨害名譽案,但清查陳姓警員並沒偵辦這個案件,沒有查詢陳姓網友個資的權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送辦。
陳姓警員則坦承查詢個資,但否認有違反個資法,他辯稱,他與網友交易職棒卡有糾紛,但陳姓網友卻留言不雅字眼罵他,他本來要到地檢署提告,誤以為要提供提告對象資料,才會事先查詢。
檢方調查,陳姓警員曾到八德警分局四維派出所對3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恐嚇,但他在提告前已先行查詢對方個資,身為警員竟推諉對提告程序不熟悉,辯稱本來要到地檢署提告,誤以為要提供提告對象資料,顯然是狡辯之詞,偵結將他起訴並建請加重其刑。
蘆竹警分局表示,去年11月已對陳姓警員記申誡2次,起訴後決議先行將陳姓警員列入教育輔導對象並加強考核,等刑事判決確定後移付懲戒,同時也向其他同仁宣導,務必恪遵查詢個資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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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職棒卡交易糾紛被謾罵,警私查網友個資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