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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8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目前委託欣榮公司處理垃圾,當初是以BOO方式(投資建設—營運—擁有)興建焚化爐,雙方於二○○一年十月簽定合約,預計二○二一年十月到期,總計廿年市府支付高達一七四億餘元,議員痛批這樣的合約如同「馬關條約」,要求市府環保局重新議約時,要堅守立場、勿重蹈覆轍;環保局表示,合約還有二年多到期,市府已邀請專家學者成立議約小組與欣榮公司展開談判,務求新約價格合理、符合市場行情。
當初垃圾量大 契約量訂太高
環保局表示,當初合約要求日處理量不得低於一千兩百噸,而每噸垃圾要支付興建成本及操作費用共二一四九元,這是因當時桃園垃圾量非常大,原本縣府要在南、北區各蓋一座焚化爐,沒想到垃圾減量推廣成果佳,全市垃圾量降至每天八、九百噸,最後連北區焚化爐都不蓋了,但契約已經簽訂,為了不浪費契約量,環保局甚至把原本在掩埋場的垃圾挖出來焚燒,另外,焚化爐歲修期間的垃圾,也用暫時堆置方式處理。
重新議約作業 將爭取更好條件
環保局說,議約小組已和欣榮公司進行議約作業,目前雙方對於後續履約的權利義務已有共識,會以更好的續約條件、完善的服務及合理的價格為目標,並依「政府採購法」進行議約作業,未來議約會考量現有垃圾量來訂定,另當初是以BOO方式興建,政府要補助興建費用,如今重新議約,這些費用也都是談判的重點。
綠議員:費用夠蓋3座焚化爐
民進黨議員黃景熙說,當初的合約規定,扣掉焚化爐兩個月歲修,桃園每年至少要提供卅七萬二千三百噸垃圾給欣榮焚化爐燃燒,且市府還要補貼欣榮興建費用每公噸一五九九元,另支付操作營運費用每公噸五五○元,總計廿年支付高達一七四億餘元,而當初焚化爐興建費用也不過五十億元左右,支付的費用興建三座焚化爐都綽綽有餘,這樣的合約與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有何不同,希望市府重新議約時要堅守立場,不要重蹈覆轍。
藍議員:市府談判要有備案
國民黨議員黃婉如說,當初欣榮是以BOO方式興建日處理量一千兩百噸的焚化爐,另同意欣榮增加一五○噸的容量收取事業廢棄物,雙方合約預計於二○二一年十月到期,屆滿後焚化爐仍屬欣榮公司所有,目前桃園每天垃圾量約八、九百噸,要找到這麼大處理能量的垃圾處理場所並不容易,建議市府與欣榮公司談判要有備案,以免被牽著鼻子走。
桃園市的垃圾是委託欣榮焚化爐處理,合約將於二○二一年十月到期。(記者謝武雄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