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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13:31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區一社團法人協會劉姓理事長與前後三任的陳姓、黃姓、鄧姓總幹事,涉嫌將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聘用社工員的薪資,挪歸協會或個人使用,詐得21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詐欺罪嫌將劉姓理事長等4人提起公訴。
檢方說,2106年3月間,協會葉姓社工要離職,陳姓總幹事挪出社工薪資中的2萬8000元,另聘一名秘書,剩餘的5000元,作為葉姓社工離職後每週到協會工作一天的薪資,卻仍核銷社工每月3萬3000元薪資,詐領補助款14萬餘元。
同年8月1日,黃姓總幹事接任後,將同年月18日到職的吳姓社工薪資中,挪出每月5000元,以吳姓社工名義捐給協會,再以社工每月薪資3萬3000元核銷,檢方說,同年12月9日吳姓社工離職,當時的鄧姓總幹事仍申請核銷12月份的社工薪資3萬3000員與年終獎金2萬餘元,詐領7萬餘元。
其中吳姓社工離職後的兩個月薪資6萬6000元,更由鄧姓總幹事2017年1月9日、1月24日擅自提領後侵占入己。
檢方說,核銷社工薪資過程,劉姓理事長都知情,因劉姓理事長與與3位前後任總幹事涉嫌詐欺,已將他們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將劉姓理事長等4人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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