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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11:56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陸姓男子2016年9月間,因跌傷到平鎮區一處醫院進行動脈血栓切除手術,陸男指控謝姓醫師等4人疏未注意、延宕復健,導致他得到肺炎等傷害,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桃園地檢署調查,醫師們於手術過程已盡醫療上之注意,已予謝姓醫師等4人不起訴處分。
陸男因自行跌倒受傷,前往醫院急診室就醫,謝姓醫師診療後,聯絡翁姓醫師為陸男進行動脈血栓切除手術,再由吳姓醫師施行筋膜切開手術減壓。
期間陸男發生肺炎、左上肢血管阻塞、左上肢腔室症候群等傷害,他認為,他因跌傷就醫,卻被施行動脈血栓切除手術,而醫師們在治療期間疏未注意,未為預作術後持續追蹤治療之嚴重性而延宕復健,是導致他發生肺炎等傷害的原因。
檢方說,陸男抵達醫院後,謝姓醫師先診斷出他有肺炎,因他左手疼痛,進一步檢查後,發現他左上臂血管阻塞,才進行動脈血栓切除等手術,醫師們於手術過程中,已盡醫療上之注意,難認有何違反醫療常規之處,已予謝姓醫師等3人與醫院張姓院長等人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
<p>桃園地檢署已予謝姓醫師等四人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