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加強監控 源頭輔導為主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據市府環境保護局統計,桃園去年公害陳情案有一萬一四七一件,其中以空氣汙染的五八五三件,占五十一%為最。市議員謝彰文昨天質詢指出,桃園登記有四一四養豬戶,許多長期被投訴有惡臭問題,更有不少陳年問題無法解決,隨即直說自家附近就有養豬場,對著環保局長沈志修怒說:「我也被臭到睡不著!」要求拿出具體辦法防制空汙;沈志修允諾會與農業局商討對策,還給民眾清新的空氣。
謝彰文指出,平鎮區湧安里、鎮興里及龍潭區聖德里、八德里的交界處有九家養豬場,其中只有二家合法登記的宗霖畜牧場及煥光畜牧場,分別飼養約四千三百頭及七百頭豬隻,其餘七家違規經營者,飼養豬隻少則十頭、多則八十頭,而這些養豬戶缺乏管理、排放惡臭,長期嚴重影響周邊住戶的生活品質。
謝彰文:稽查107次僅罰10次
她說,從二○一五年至今年三月底,平鎮、龍潭的養豬場因惡臭被民眾向環保局陳情五十一次,環保局雖稽查一○七次,卻僅開罰十次,讓業者肆無忌憚,且環保局回覆民眾的內容更是千篇一律地說「業者大門深鎖,周邊未發現異味」、「持續加強該區域巡查,以維持環境品質」等,不禁砲轟這根本就是「老掉牙的官樣文章」。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張書豪表示,養豬場業者都在白天作業,稽查人員晚間前往稽查時已無人員,但若發現現場有異味,會要求業者返回處理並採樣,稽查的百餘次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只有逾期未改善者被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或「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十次,共裁罰卅萬二六○七元。
謝彰文指出,「畜牧法」規定養豬達廿頭以上、養雞達五百隻以上才須登記,但這不代表無須登記的養豬戶可以汙染環境,侵犯他人的呼吸權,環保局更應該從嚴取締。
農業局漁牧科長高明.帕桑表示,對於未達登記規模的養豬戶「不會坐視不管」,會以輔導、獎勵等方式勸導業者改善防治汙染設備,也會配合相關局處加強稽查,如造成汙染就會開罰。
張書豪說,環保、農業、地政局及建管處去年九月組成專案小組,至九家養豬戶聯合會勘,並由農業局個別輔導,三月起已再度啟動專案稽查小組,對養豬事業進行輔導及管制。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