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日前針對滲眉陂周邊農地辦理擴大污染調查結果出爐,針對土壤重金屬超標農地,經公告而無法耕作的地主,將給予補償,並儘速安排後續農地整治工作。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水質土壤保護科長葉孟芬今天於桃園市政府表示,位於大園區及蘆竹區交界處的滲眉陂塘,先前因為污染被公告為土壤管制區,103年起停止供灌,環保局並於105年針對滲眉陂下游引灌區農地進行污染調查,同年9月公告129筆坵塊,共15.95公頃農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環保局目前正進行污染農地整治,預計在108年底完成並解除列管。
日前傳出滲眉陂附近非控制場址農地也受到污染,葉孟芬指出,環保局立即著手針對約20公頃零星農地進行調查,採取上百件土壤樣本篩測後,檢測報告昨夜出爐,其中47筆坵塊約4.5公頃農地的土壤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經公告無法耕作的地主,將給予每年每公頃新台幣9萬元的補償,並儘速安排後續農地整治工作。
為避免農民搶收滲眉陂周邊具污染風險的稻作,環保局已經於7月28日啟動預防性剷除銷毀,遭污染稻作不會流入市面。環保局也呼籲,農地遭公告為污染地時,切勿種植食用作物或逕自收穫出售,經查有收穫及出售情事,環保局將依法開罰20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