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自稱「蘆竹王陽明」的24歲富少李威德(另涉毒品案目前在新店戒治所觀察勒戒中),因涉嫌偷拍高達300GB的性愛片,並將影片po上網、恐嚇多名被害女子,昨被檢方依恐嚇、妨害秘密、散布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而他去年6月間,又因與開設早餐店的林姓老闆娘兒子有債務糾紛,涉嫌出言恐嚇、不付早餐錢就離開,並於隔日凌晨到店家潑漆,被林婦告上法院。桃園地檢署今偵結,認李男涉嫌詐欺取財及恐嚇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李威德因與林姓婦人的兒子有80萬元的債務糾紛,去年6月10日早上7點多前往林婦在桃園市蘆竹區開設的早餐店,涉嫌以「再不還錢讓你的早餐店沒辦法開」等語恐嚇、點了265元的早餐沒付錢就離開,還於隔天凌晨1點多2度前往店家潑灑油漆,讓林婦心生畏懼,一狀告上法院。
檢警偵訊,李威德堅決否認犯行,喊冤稱是林婦兒子向他借走80萬元後沒有還錢也避不見面,才去早餐店向林婦詢問她兒子的下落,並沒有說要讓她早餐店開不下去等。
李男聲稱,雙方起了口角後,還是他主動叫林女請社區警衛報案,「警察來了要求我先離開才沒有付早餐錢,不是故意不付」,他坦承確實有潑漆,但是是因為很氣林婦兒子欠錢不還,不是要恐嚇。
而林婦2次傳喚都未到案,警方也稱當時雙方都表示暫時不需要警方協助處理,訊後,檢方認為僅靠林婦在警訊的單一指稱,難以認定李威德有恐嚇罪嫌,且李男如真有詐欺取財犯意,大可點餐後就離去,不須主動要求報警,讓自身暴露在易被查獲的風險中,認李威德所言不假,且李威德潑的是綠色、橘色油漆,與一般暗示他人流血、血光之災的紅漆不同,認李威德涉恐嚇及詐欺取財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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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蘆竹王陽明」的24歲富少李威德去年6月間,因與開設早餐店的林姓老闆娘兒子有債務糾紛,涉嫌出言恐嚇、不付早餐錢就離開,並於隔日凌晨到店家潑漆,被林婦告上法院。桃園地檢署今偵結,認李男涉嫌詐欺取財及恐嚇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記者魏瑾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