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49歲男子鄭諺鍠於2016年9月晚間,在桃園大溪騎機車尾隨12歲國一少女,用防狼噴霧劑攻擊,再拖進草叢性侵,恐嚇「再叫就掐死妳」,警方根據機車行跡,循線破案;一、二審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案也讓警方意外偵破2件高懸17年、18年的性侵案。鄭男落網被起訴後,警方將他的DNA送刑事局鑑識中心,比對歷年未破性侵案檢體,赫然發現他就是1998、1999年在大溪2起性侵案的「野狼125之狼」,慣騎野狼125機車尾隨女子拖入草叢性侵,檢警趕在20年追訴期滿之前意外偵破,桃園地檢署去年已另案起訴,桃園地院審理中。
桃園地區於1998年間出現一名騎著「野狼125」機車的惡狼,在八德、龍潭地區犯下多起性侵案,警方當時追緝未果,惡狼也銷聲匿跡,成為懸案;直到前年9月初惡狼再次犯案,才出現破案契機。
前年9月1月,大溪一名國一女生晚間補習結束走路返家途中,遭到機車男尾隨,在偏僻處將她攔下,以防狼噴霧攻擊她眼睛,架住她脖子拖進草叢,恐嚇「再叫就掐死妳」,以手指、舌頭性侵。
少女哭著奔逃回家,家人發現她外褲反穿,沒穿內褲,身上還有多處擦、挫傷,帶她去報警、驗傷。警方重回現場找到嫌犯留下的內褲和鞋子,監視器拍到鄭男騎重型機車在現場來回折返,涉嫌重大。警方探訪附近機車行,老闆說,「這輛機車很特別,「大溪只有這一台」,警方循線找到車主鄭男,採DNA送驗,一比對,果然與少女下體口水DNA完全吻合,宣告破案。
鄭男的DNA檢體樣本被送至鑑識中心資料庫,刑事局比對歷來未破性侵案,赫然發現與十幾年前八德、龍潭區的夜班女工、女大學生2起性侵案相符,這才揪出逍遙法外多年的「野狼125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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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鄭諺鍠前年9月在大溪尾隨國一少女,以防狼噴霧劑攻擊,再拖進草叢性侵,被揪出他就是1998、1999年在大溪2起性侵案的「野狼125之狼」,判刑7年10月定讞。(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