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產價格落差大,常常引起糾紛。有消費者指控桃園某海產店3條魚就要6200元,未先告知價格、還疑似灌單坑殺客人。店家喊冤,通常魚都以兩計價,價格也都詳細寫在菜單上。其他業者也說,店家收費還包含烹煮及人事費用等成本,這金額屬合理範圍。(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2018-09-23 00: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八德的海產店被控坑錢,有消費者點了3條魚竟要價6200元,指控未先告知價格、疑似灌單坑殺客人。店家喊冤,通常魚都是以兩計價,價格也都詳細寫在菜單上,菜色要客人劃單才送。有其他業者表示,店家的收費還包含烹煮及人事費用,金額屬於合理範圍。
綜合媒體報導,郭小姐帶著家人到這家海產店準備慶生,9大2小一共點了1尾3台斤的鱘龍魚、2尾石斑魚及各式火鍋料,看到結帳金額高達1萬306元後大傻眼,覺得3條魚要價6200太貴,控店家收費方式不清楚,不告知魚秤重後的價格,等到魚殺好了,客人也不能反悔;郭小姐還說,店家把他們撤掉的2張單納入計算,疑似灌單。
業者澄清,菜單上都清楚寫下魚是以兩計費,鱘龍魚1兩59元和石斑魚1兩43元都清楚寫在單子上,而且郭小姐用餐前3日有先來店裡拿菜單,當時有何她解釋計價方式;至於被客人指控灌單,業者表示,是客人劃單才會送餐,結帳時客人才說自己沒有點,但餐點已經被吃完。
其他業者指出,1兩59元中有人事成本及烹調費用,價格不算太貴,屬於合理範圍,被指控店家的石斑魚價格還比行情價的1兩50元來的便宜。點餐前還是要多加詢問,才不會引發消費糾紛,讓雙方不愉快。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