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11:1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日前稽查第一果菜市場,查出業者有撿拾垃圾菜加工後販售情形,事後也透過新聞稿告知民眾稽查結果;豈料官方將問題商家「喜悅來食坊」的市招「八麵」、誤寫成「八麵玲瓏」,遭「八麵玲瓏」指控麵店因此營業下滑導致結束營業,請求國賠2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衛生局疏失的確貶損「八麵玲瓏」經濟評價及名譽、應賠,但麵店會關閉與貶損間無直接關係,僅判准5萬元,可上訴。
獨資經營「八麵玲瓏麵食館」的女老闆提告指,衛生去年4月稽查市場內3家食品業者、有無撿拾垃圾菜加工後販售情形時,本應注意業者市招名稱後、再登記於稽查紀錄上,但竟未注意、就在當日查驗報告上將受稽查食品業者「喜悅來食坊」的市招「八麵」誤寫為「八麵玲瓏」。
且記錄表上明白寫著,「八麵玲瓏」當日無法提供「購買憑證」、「業者已遭約談」等語,並將稽查結果以新聞稿方式告知大眾,各家媒體也均報導「八麵玲瓏」具疏失;後經女老闆致電衛生局有誤載情形後,才雖獲官方道歉並向媒體澄清錯誤,無奈誤載一事已害麵食館營業下滑、最終結束營業,因而提起國賠、索賠200萬元,
衛生局則辯,因「喜悅來食坊」的菜單上店名仍寫「八麵玲瓏」、才會誤植市招店名,而新聞稿內除店名外,仍附有商家地址為「中正區市民大道1段100號B1樓」,應不至於與位在信義區「八麵玲瓏」混淆。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發現,衛生局新聞稿曾寫「...『喜悅來食坊』(市招:八麵玲瓏,中正區市民大道1段100號B1樓)」、「八麵玲瓏現場無法提供具購買憑證...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查有食品衛生疏失:冷凍冰箱、爐台及地板不潔...未登錄食品業者平台」等語,均會導致外界誤會「八麵玲瓏」及是被稽查的「喜悅來食坊」、確實麵食館影響商譽。
此外,稽查員也未就市招名稱究竟為「八麵玲瓏」或「八麵」再做確認,就將喜悅來時坊之市招記載為「八麵玲瓏」,同樣具疏失,審酌麵館與老闆經濟狀況後,判賠精神慰撫金5萬元。
至於是否因誤載害老闆需頂讓、受有80萬財產上損害?法官仔細審閱麵店事發後收入情形發現,麵店收入非但未有明顯立刻降低情形,反而多賺約7000元;且麵店之所以會結束營業,也是老闆就整體營業狀況考量後決定、無干誤載事件,駁回這部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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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報告寫錯店面,被告害倒店索賠200萬,但只判賠5萬元。圖為北市一第果菜市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