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女毒蟲丁易津去年駕車載遭通緝男子劉芊輝及陳姓友人,行經桃園一處夜市遭警攔查,竟倒車逃逸撞死替媽媽收攤的7歲女童,一審重判丁女、劉男各16年、9年重刑,高等法院今提訊2人,庭訊火藥味十足,丁女辯稱是因劉男說他是通緝犯,叫她趕快跑,才會倒車撞死女童,但劉男直指丁女說詞不實,否認指示丁女趕快跑,並聲請傳訊在場的陳姓友人作證;下次庭訊訂10月31日。
傍晚庭畢後,丁女、劉男均被還押,劉男重覆對本報記者說「判刑太重了」,隨即步上囚車返回看守所。
檢方指控,去年4月28日下午4時許,丁易津(23歲)無照駕車,搭載通緝犯劉芊輝(23歲)及陳姓男子,行經桃園夜市北埔路和中正路口時,遭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員警攔檢。
丁女與劉嫌擔心車上有剛買來的K他命,且劉男被通緝中,劉男不想被關,對丁女大叫「我是通緝犯,不要停車!」丁女慌張,重踩油門高速倒車逃逸。
當時7歲賴姓女童下課到夜市幫忙媽媽收攤掃地,丁女倒車時先撞毀攤架,再輾過女童頭部導致她當場死亡,賴母也遭波及受傷,丁女明知已經撞倒母女,卻仍加速逃離現場,隔天凌晨及5月12日,警方分別將丁、劉2人緝捕到案。檢方訊後,依殺人等罪起訴丁女、劉男。
今年4月,桃園地院以對兒童故意殺人罪重判丁女16年、褫奪公權7年,劉芊輝涉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9年、褫奪公權4年。丁女兩人、檢方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提訊丁女、劉男,丁女辯稱,因劉男說他被通緝中,指示她趕快跑,才會重踩油門倒車逃逸,她指當時只是單純的倒車逃逸行為,不認識,也不知道女童在場,而且女童個子小,根本看不到她,才會將她撞傷不治,頂多是過失致死犯行,絕非殺人。
劉男則駁斥丁女說詞不實,指丁女案發前已知道他是通緝犯,決定倒車逃逸的是丁女,他並未指示叫丁女趕快倒車逃逸。劉男並當庭聲請傳喚當時也有在車內的陳姓友人,釐清他並未指示丁女重油門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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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蟲丁易津堅稱被通緝的劉芊輝指稱他被通緝,要求她「趕快跑(意即快開車)」,此外,她不知女童在場,也不認識女童,不小心撞傷女童不治應該是涉及過失致死罪才對。(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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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劉芊輝今在高院庭訊否認案發時指使主嫌丁易津儘快將車開走躲避警方查緝。(記者楊國文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