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捷運綠線機電、土木工程已陸續發包,其中捷運路線車站、相關設施及高架橋梁墩柱用地,採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土地,但路線經過的道路用地若為私有地,則按大眾捷運法規定給予公告現值廿%到五十%不等的補償;對此,市議員黃景熙為民眾請命,呼籲市府一律採徵收方式,他說,捷運工程經費上千億元,土地費用只佔很小部分,尤其是捷運綠線經過的道路都是重要道路,政府長期占用民地,應該趁著捷運工程一併徵收。
市府捷運工程局長陳文德表示,依照大眾捷運法規定,路線行經處無論是地下潛盾段、上空高架段,都會視潛盾深度、高架高度給予補償,目前捷運綠線平均約四十%,未來會在土地謄本註記;他說,台北市、新北市興建捷運都沒有徵收土地,都是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加上徵收費用龐大,也非市府財政能夠負擔。
黃景熙說,捷運綠線主要從八德擴大都市計畫G01站走六號生活圈道路到介壽路,到桃園火車站後轉中正路,之後才到蘆竹、大園區;其中,八德區及桃園區介壽路、桃園區中正路火車站前到大廟路段及慈文路到蘆竹區中正北路段,這些路段大約九成已完成徵收,但仍有一成屬於私有地,比較麻煩的是,中正路從大廟到慈文路段,公有地只有三成,七成都屬私人土地、至今未徵收。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