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涉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案,3月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警員郜振傑、紀炳場、陳宏洲、酒店媽媽桑巫蕙玲、幹部胡錦蓮等6人獲准,由於2個月的羈押期限將屆滿,檢察官認為仍有相關疑點需進一步釐清,因此已向台北地院聲請延押6人。台北市警局已針對遭羈押的4名官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處分,另中山一派出所長林崇成也已先行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全案源於檢調去年偵辦一起媒介色情案,查出原名「立邦餐廳」的立邦酒店,涉嫌以餐廳名義「掛羊頭賣狗肉」,實則勾結人蛇集團,媒介中國、東南亞籍女子來台賣淫,且專做日本客生意。
檢調發現,立邦酒店旗下小姐多為30~40歲熟女,以「帶出場服務」為主,陪酒客豪飲次之,出場費每2小時1萬元,其中7000元歸小姐,公司抽頭3000元,如果要過夜,小姐會再加收2000元。
檢調獲報,中山一派出所多名警員,涉嫌自2016年起,由警員本人或透過白手套居中聯繫,按月收受酒店媽媽桑巫蕙玲4萬元賄款,逢年過節賄款加倍,再由涉案警員朋分,藉以減少警方臨檢次數,或是在行動前先知會一聲,讓業者得以規避查緝。
今年3月,北檢指揮調查局搜索中山一派出所等17處,約談時任所長林崇成等多名警員,以及業者巫女共18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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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涉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案,聲請延押涉案警方及業者共6人。圖為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