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舖內囤放巨量煙火,消防員忙著清點數量。(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消防第六大隊金山分隊15日進行春節稽查專案,在轄區內一間香鋪行發現巨量爆竹煙火,嚇壞稽查人員,立刻調派車輛查扣,清點後重量高達1025.55公斤,為第六大隊有史以來查獲數量最多的煙火。香鋪行負責人喊冤說,該批煙火是附近廟宇所訂,香鋪只是提供場所暫存,惟依規定,未經申請不能存放如此巨量煙火,消防隊仍將開出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單。
金山分隊15日下午3時許,在新北金山中山路實施安檢稽查,赫見該香鋪二樓倉庫存放大量爆竹煙火,消防員如臨大敵,立刻逕行取締,清點重量逾1噸,總火藥量達117.7664公斤。
香鋪行負責人喊冤,稱該批爆竹煙火是附近廟宇為了慶祝春節,特地訂購,但遲遲未領取,香鋪只好暫時幫忙保管,不知觸法。
第六大隊表示,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商家販賣爆竹煙火有總量管制,舞台煙火以外的專業爆竹煙火,最多0.5公斤;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火藥量0.3公斤或總重1.5公斤;摔炮類以外的一般煙火及舞臺煙火,火藥量5公斤或總重量25公斤;手持火花類及爆炸音類的排炮、連珠炮、無紙屑炮類,管制量為火藥量10公斤或總重量50公斤。
第六大隊指出,已將該香鋪囤放的超量爆竹煙火全數沒入,並開立舉發單,若店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款;超量儲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店家若販售爆竹給兒童,罰處15萬元以下罰款。以上3項合併最高將可開罰195萬元,業者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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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舖內囤放巨量煙火。(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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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舖內一箱箱爆竹煙火。(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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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派車查扣爆竹煙火。(記者吳政峰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