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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06:29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北市警方爆發為拚竊盜績效,疑以線民費誘使竊嫌竊車醜聞,其實警方長久以來的績效評比制度,造成各單位為求達標,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鋌而走偏門,不少刑事警官都說,要屏除弊端,績效評比內容應要與時俱進,並根據轄區特性,訂定合理的績效管理目標。
過往曾有針對黑槍及幫派的警方「大掃蕩」專案,明明專案前一天,台北市警方就已逮到人、槍,但為合乎「專案期內破案才算分」,竟有偵查隊長下令先將犯嫌留置家中,過了整整一天一夜才送至警局移送地檢署,後被檢察官發現追究疏縱人犯刑責。
去年暑假警方的「青春專案」就更誇張,台北市警局為拚六都第一,曾訂出要逮384名少年藥頭的超高標準,這個誇張的天文數字讓下轄各刑警單位無不譁然;導致當年前5個月僅逮獲19名少年藥頭,卻要在暑假3個月達成384人目標,明擺著就是要養案。
有偵查隊長說,目標管理從來不是壞事,但要因應轄區狀況改變,不要齊頭式平等,例如台北市南港、文山等較單純分局,轄內很少幫派及色情,卻要跟中山、萬華分局一樣有同樣績效,造成員警走偏鋒,或四處求友軍單位分些績效等亂象。
新北市警局8名警察涉嫌為爭取績效獎勵,與葉姓等竊賊勾串製作假筆錄。 (記者徐聖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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