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105年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修法,法院得以裁定勒令不法色情場所歇業,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引用此法條,將轄內經營色情的「凱撒名媛美容坊」,依法送辦並獲裁定勒令歇業,這也是台北市近年來首件因經營色情媒介場所,被簡易法庭勒令歇業,並由警方執行的案例。
警方表示,台北市民生東路的「凱撒名媛美容坊」,105年10月間被中山分局查獲經營色情,美容坊招募女按摩師從事色情按摩服務,並提供不特定男客半套性交易,店家從中抽成媒介費用。
警方將業者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負責人遭法院判刑,但仍繼續以原招牌營業;警方再依違反社維法規定,移送台北簡易庭裁定勒令歇業,警方通知業者立即歇業。
警方表示,根據社維法105年6月1日增訂第18條之1條款規定,公司或商業利用其名義犯妨害風化等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應即遏止其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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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名媛美容坊被警方執行勒令歇業。(記者劉慶侯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