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底力推立法院、南港瓶蓋工廠換地案,但在藍綠兩黨皆發動甲級動員的情況下,無法跨過在場三分之二議員同意門檻而胎死腹中;當時柯文哲還無奈表示,「壞人很難了解好人為何做好事」。沒想到,柯市府早在過年前就與中央達成共識,透過權利互換方式交換兩塊土地的管理權;儘管北市財政局強調一切合法,但大辣辣違背議會決議,恐讓府會關係再度緊張。
目前位於中山北路上19454平方公尺、公告市價37.5億的立法院用地為市有土地,由立法院每年以5200萬元的代價向北市府租用。為了讓東區門戶計畫更加完整,柯文哲在去年希望用立法院用地,向中央換取5塊等值土地,分別為南港四小578地號(南港瓶蓋工廠),公告現值19.41億、南港四小576地號(三鐵共構區),公告現值8.87億、南港二小972地號(轉運站用地),公告現值3.62億,以及位於行政院後方的華山行一,公告現值2.89億與行三土地及南瓶地上建物,公告現值2.71億。
按照柯文哲的計畫,取得的南港5塊土地將配合東區門戶計畫,進一步打造青創基地、擴大南港轉運站規模等。但若換地成功,市府等同每年少了5200萬元的租金收入,加上南港土地對比位於市中心的立院用地,形同「蛋黃換蛋白」,市府的說詞也無法成功說服議員,最終換地案遭議會否決。
對此,北市府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無償撥用的例子過去也有,如今只是讓立法院自行管理,未來若是立法院搬家,那麼管理權還是會回到北市府手中。至於為何過去要用處分案而不走無償撥用?陳志銘解釋,處分案可以一刀切得乾乾淨淨,雙方兩不相欠,但撥用後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創造收益還要和中央分享,因此一開始才優先考量用處分案換地的方式處理。
不過由於去年議會決議否決市府換地提案,如今卻是用無償撥用的方式處理,恐引發府會關係緊張。對此,陳志銘表示,事前確實沒有告知議會,不過當初議會決議是產權不得移轉,這和議會的決議並不衝突,市府還是保有立院土地的產權。
對此,國民黨議員汪志冰痛批,北市府此舉形同視議會決議如空氣,「市府政策通通私下了結,還需要議會監督嗎?」市府若未詳加解釋,府會關係勢必在開議前降至冰點。王鴻薇則批評,柯文哲做事偷偷摸摸,此舉根本是藐視議會,開議後絕對會追究此事。戴錫欽則說,站在府會尊重原則下,應該提前告知議會,且立法院短期內不可能有變動,「實質上跟賣出去是一樣的情形」,此舉完全破壞府會和諧。
民進黨議員周柏雅則批評,土地法精神強調土地處分要經地方民意機關同意,這是基本精神,柯市府此舉完全違背,何況議會已針對換地案正式經大會表決後否決,市府應很清楚議會態度,若仍要根據土地法用無償撥用,嚴格說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應該要重新提案、至少要尋求議會的備查,但市府完全沒有這樣做,公然破壞民主程序,這是很不應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