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保險業的林姓男子(41歲),忙於工作之餘竟兼差辦起性愛趴,林嫌10日又以LINE設定「0810揪團運動」,邀請同好參加在新北市土城區一處汽車旅館舉辦的性愛趴活動,並表示有兩名正妹會參加,當場吸引包括林嫌共7名男子參與,聲明每人要繳交7千元,可玩3小時。台北市信義警分局接獲線報突襲搜索,警方發現參加性愛趴的兩名女子,其中一人竟還是就讀高中的未成年少女(16歲),所有人被逮後臉色大變,警方偵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由於有金錢交易,因此所有人都被視為嫖客,嫖客中有人是工程師、有人是保險業等各行各業,年齡從30幾歲到41歲不等;警方說他們彼此互不相識,全是透過LINE群組聚集,打算在上班時間的下午茶時光來一次瘋狂濫交,誰知卻因此被逮,還因牽涉未成年少女可能吃上重刑。
警方發現,參加性愛趴的呂姓少女(16歲)與賴姓女子(33歲),呂姓少女長相豔麗,目前就讀大台北地區高中,因為愛錢所以透過林嫌媒介北上參加,被逮後警方已先緊急安置;至於賴女從事餐飲業,皮膚白晰有一張娃娃臉,看起來比較像是未成年,賴女坦承因為年輕時男女關係複雜,以致於現在要養很多小孩,需錢孔急才因此參加。
警方表示,林嫌舉辦性愛趴時聲稱提供各類速食、酒類外,還有正妹提供「S」服務,經過和打算參加的難客議價,每一人頭費用為3小時7千元,當天下午林嫌開車載送2名女子到汽車旅館,等待男客陸續到場前,林嫌還先免費「試用」未成年少女。
男客到場後先交付現金,為避免有人錄影錄音還要統一保管手機才能進入,正當在場眾人狂歡,警方正在現場調閱訂房名冊及訪客名單,確認房號後立即突襲進入,在場人士原本故作鎮定宣稱是朋友聚會,但現場搜出使用過的保險套,女子內衣、褲也散落四處,警方分開眾人各自訊問,男客自知難逃法網因此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