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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12: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蛇姬」林采緹丈夫、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本名胡睿楷),去年6月被控在孕妻臨盆前去夜店把妹、撿屍性侵,台北地院考量胡已和被害人以40萬元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2年徒刑。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胡表示做錯事了,也知錯,請求法官給他一次自新機會,判刑輕一點,會接受判決結果,高院訂6月26日宣判,胡不會到庭聽判。
庭訊後,胡睿兒受訪表示,目前夫妻感情很好,未受此案影響,屆時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它出來什麼結果,就是什麼結果」、「無論將來是否要入獄,我都接受」,做錯事就要去承擔,該負什麼責任就要去負責,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太太也支持他,若判決不用入監,就好好去工作,把這個家撐起來。胡也說,現在酒很少喝,夜店也沒去了。
北檢起訴指出,去年6月17日凌晨,被害女子與2名女性友人,至北市信義區夜店「KLASH」玩,她在舞池中認出胡睿兒是藝人,主動攀談,一起跳舞、喝酒及拍照,凌晨3點左右,她與胡離開夜店,在地下一樓梯間平台,她不勝酒力癱軟在胡的身上,胡將她放倒在地,掀裙欲性侵。
胡擔心被外人發現,又將她拉到後方電梯間的暗處,將她側放,從後方掀裙硬上,女方因搖晃而醉吐,胡才罷手,在一旁自慰,事後獨自離去,凌晨4點半,大樓水電工發現被害人衣衫不整躺在電梯間,向警方報案。
高院上月14日首度開庭,庭訊後,胡睿兒首度打破沈默受訪指出,靜待司法審判,因法院有要求,不便談論案情,最近生活較平淡,大多和太太在家顧小孩,也有寫歌、編曲創作,和政府做一些案子,以不露臉為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對於因和前東家東聲唱片公司片面解約,被判賠償62萬元一事,胡睿兒說,「我很感謝前公司的幫助,簽約時太年輕有看沒有懂,很開心有癡情玫瑰花等作品和專輯,前公司對我很好,我很感謝」,希望事情儘快告一段落,不要造成大家困擾。
胡說,和好友玖壹壹團長春風等友人還有聯絡,謝謝他們關心他、替他加油。有了小孩後,他目前生活以在家裡為主,週六、日的家庭日時,會和太太、雙方父母家人一起出遊。高院今第二度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並訂6月26日宣判。
<p>高院今審理胡睿兒涉撿屍性侵案,並辯論終結,胡睿兒請求給予自新機會,判輕一點,會接受判決結果,高院訂6月26日宣判。(記者楊國文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