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14:47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停車忘記停哪,這也要找警察?52歲李姓女子傍晚慌忙跑進文山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表示忘記車停放地點,警員糠文豪除調閱監視器,也立即到現場尋找,在30分鐘內找回李女愛車。
李女報案時稱,她自興隆路3段往4段方向行駛,因急著辦事,一見路邊有空停車格就馬上停車,待事情辦完欲開車時,卻忘記停哪了!李女憑著記憶沿路尋找,卻遍尋不著愛車,驚慌之餘急向警方求助。
糠員見李女慌張,除安撫情緒,更詳細詢問停放車輛時周邊所見,惟僅能得知有坡道及旁邊有與人一樣高的圍牆,經擴大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李女曾將車輛開進下崙路,糠員火速搭載報案李女一同前往,在30分鐘內即尋回李女車輛。
李女見到愛車,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並對於警方不辭辛勞、將心比心的表現,頻頻表達肯定與感謝。警方呼籲,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大庭停車場,恐因巷弄多、景色相似等原因而易忘記停放地點,此時可記下附近清楚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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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山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警員糠文豪幫李女找回愛車。(記者姚岳宏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