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鄭景議/台北報導〕檢警偵辦世大運開幕典禮滋擾案,前天逮到丟擲煙霧罐的南台灣抗暴聯盟成員陳進添,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他有串證、滅證與逃亡之虞,昨凌晨聲押他。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後,昨晚裁定他卅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高雄自宅,每天要去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院指出,羈押庭因律師再次閱卷、檢察官下午另有庭期,因此分兩階段開庭,昨上午十一時卅分許開庭至下午一時即休庭,晚間八點半重新開庭,九時做出裁定。
警訊時,陳原本堅稱他丟擲的是水瓶,直至警方出示蒐證影片,並告訴他,若說謊被依偽證罪起訴,可能面臨最低兩年、最高七年的徒刑,依公務員懲戒法,嚴重的話還可能讓退休金全失,他才改口承認丟擲煙霧罐。檢警追查,陳當天共投擲兩枚煙霧罐,第一枚落地後未冒煙,志工撿起交由警方採證,第二枚冒出濃煙,志工澆水潑熄,有民眾一腳踢開,殘彈在混亂中消失不見。
法官認為,陳進添明知檢警已全力追查當日滋事者,仍未主動到案說明經過,有逃亡之虞;勾串方面,陳男所參與的「南台灣要尊嚴、求生存」LINE群組,一同參與世大運開幕式的抗議活動,預先規劃任務編組,設有正副指揮官、心戰喊話官、蒐證官、護衛隊、機動組,陳男是護衛隊,他承認在群組中得知煙霧罐的消息,並從尚未確定身分的男子手中取得兩罐,顯示還有共犯,有勾串共犯之虞。
承認行為「愚昧至極」
但法官認為,陳男沒有反覆實施強制罪之虞,陳男庭訊時承認丟擲煙霧罐的行為「愚昧至極」,內心很愧疚,絕不會再犯,以前他參加多次這類的陳抗事件,也沒有使用過類似的激烈手段。
裁定指出,陳男的行為造成世大運開幕現場高度恐慌,危害社會秩序程度大,但考量他是退伍軍人,退休俸每半年領廿四萬元,與妻、尚在就學的子女同住,有強烈的家庭羈絆,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卅萬元交保,以限制住居、每日報到方式取代羈押。
此外,該聯盟成員、曾任海軍陸戰隊中校營長的李彧彬,也涉揮拳毆傷北市警萬華分局漢中派出所巡佐劉金銓右眼,檢方複訊後認為李沒羈押必要,前晚諭令廿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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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開幕式丟擲煙霧罐鬧場的陳進添,昨獲得交保後遮臉快步離開台北地院。(記者張文川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