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nxs_wpAddnEngine::$k is deprecated in /var/www/vhosts/i-tw.com.tw/httpdocs/wp-content/plugins/nxs-snap-pro-upgrade/nxs-snap-pro-upgrade.php on line 11
帶中國未煮熟肉品入境 首罰1.5萬 – 我是在地人

帶中國未煮熟肉品入境 首罰1.5萬

Booking.com

2018-09-18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農委會防檢局和財政部關務署上週在台北松山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分別查獲二名中國旅客及一名台商自中國違規攜帶臘肉、臘腸、肉麵、燕皮及火腿等未煮熟肉製品回台,各開罰一萬五千元,是首度開出最高裁罰額度的三張罰單。

中國非洲豬瘟病例已擴及七省廿一例,防檢局本月初宣布,針對自中國入境旅客違規攜帶生鮮或未煮熟肉類產品,一律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處以一萬五千元的最高罰鍰。

根據防檢局統計,九月一日至十六日旅客違規攜帶中國豬肉製品入境案件總計四十七件。

  • 未煮熟的臘肉。(圖由防檢局提供)

    未煮熟的臘肉。(圖由防檢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Booking.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