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15: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已退休的74歲李姓公務員,去年11月到德國拍賣網站,以1200歐元標購一組3尊以非洲象、亞洲象牙雕製的「福、祿、壽」雕像,快遞空運抵松山機場時被海關人員查獲,鑑定屬於保育類動物,台北地院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輸入保育類動物產製品罪」,判李姓老翁6月有期徒刑,考量他沒前科且認罪,緩刑2年,支付公庫7萬元,沒收雕像。可上訴。
亞洲象和非洲象都是農委會依野生動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其產製品未經農委會同意,不得輸入。
判決指出,李姓老翁去年11月間,上網至德國「HERMANN HISTORICA」拍賣網站上,以1200歐元(約新台幣4萬3000元)標得3尊各自代表福、祿、壽的象牙製神明雕像,德國當地由英文屬名的姓蕭的人士將得標的神像以快遞寄送到台灣,但無法通過松山機場的通關查驗。
關務人員將查扣的象牙製品,送到屏東科技大學附設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證實是非洲象和亞洲象的象牙雕製而成,調查局航調處基隆調查站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起訴李翁。
李翁認罪,野保法此罪可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至150萬元。北院法官認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物種與數量都逐年減少,李翁竟為求滿足一己私慾,未經政府同意而輸入保育類動物的產製品,助長濫捕風氣,可能加速保育物種的滅絕,破壞物種多元以及自然生態的平衡,所為實屬不該,考量他初犯、有悔意,輕判6月且給予緩刑機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