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16:4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前年發生車禍,綠燈通過路口時,撞上突然橫越斑馬線的朱姓婦人,失控波及對向機車騎士,共造成7人受傷。案發後,包男花費約500萬元與另6名被害人和解,但因朱婦未撤告,士林地院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
至於朱婦,她雖始終不認錯,且一毛錢未賠,還向包男求償150萬,但因包男連同朱婦的份一併賠償,其他被害人遂不追究撤告,包男也未對朱婦提告,法院日前裁定此部分公訴不受理,讓朱婦完全逃過肇事責任。
判決指出,包庭政前年10月17日開車上班途中,在北市承德路、民族西路交叉路口綠燈啟動時,自內側左轉道直行,朱婦騎機車則未遵循兩段式左轉,直接橫越車道到左轉道,導致包閃避不及撞上,失控與對向其他機車撞成一團。
包男挨告後,起初認為肇事責任應在朱婦,但仍願意賠償,也同意賠朱婦50萬,且在車禍鑑定結果出爐,指出他當時輕微超速,占用左轉道直行,有過失責任,他立刻當庭認罪。
合議庭認為,包男沒有前科,坦承犯行且與另6名被害人和解獲撤告,雖與朱婦無達成和解,但因朱婦也有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肇因,遂同意給予包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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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前年發生車禍,花費約500萬元與另6名被害人和解,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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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包男連同朱婦的份一併賠償,其他被害人遂不追究撤告,包男也未對朱婦提告,法院日前裁定此部分公訴不受理,讓朱婦完全逃過肇事責任。圖為日前朱婦坐著輪椅進入法庭,卻是用手推離開。(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