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葉姓女飼主帶西施犬「葉小妹」至動物醫院看診,未料院方使用高壓氧氣艙治療時,機器突然爆炸,「葉小妹」當場死亡。葉女悲痛欲絕,求償購買、火化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35萬5000元,但她提不出購買證明,且法律上寵物為財物,難以作為精神賠償依據,葉女最後僅獲賠火化費5000元。
判決指出,中原動物醫院為提供更佳醫療品質,2015年9月向全民生物科技公司,以60萬元購買日商製造發售的「小動物健康高壓氧氣艙」,機器於當月24日安裝完畢,但隔天首次使用幫「葉小妹」治療時,開機不久加壓艙主體就發生爆炸。
機器內的「葉小妹」不幸身亡,操作機器的獸醫助理也被碎片擊中受傷,治療室的天花板、空調系統、電視機及燈具也嚴重毀損,鄧姓獸醫遂向全民公司求償1萬7600元修繕費、精神賠償10萬,並返還購買費用,獸助求償醫療費1500元、精神賠償20萬,葉女則求償購買費5萬、火化費5000元及精神賠償30萬。
全民公司張姓負責人雖抗辯,機器本身並無瑕疵,因操作不當才會引發爆炸,但法院將機器送北市機械技師公會鑑定,認定可能是異物堵塞住洩壓閥肇事,但因機器未設置氣壓顯示、監控裝置,使用人員並無法得知是否故障。
此外,事發後原廠也寄送謝罪函給鄧男,坦承若洩壓閥堵塞,沒有輔助裝置可幫助排除,且艙內氣壓異常時,機器也不會自動洩氣或停止加壓,將做為未來改善的對策。
士林地院因此認定,該機器欠缺安全裝置,是引發爆炸主因,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全民公司應負賠償責任,判鄧男獲賠1萬7600元修繕費,因他未受傷,精神賠償部分遭駁回,獸助獲賠醫療費1500元,精神賠償部分減為1萬元。
葉女部分,因她僅提出火化證明單,只獲賠5000元,5萬元購買費用遭駁回;至於她主張「葉小妹」死已,已侵害她的「其他人格法益」,另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但她無法具體說明舉證,且寵物屬於財物,為可供交易的客體,與一般親人死亡不同(親人並非所有物),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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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女愛犬在獸醫院被炸死,她求償購買、火化及精神慰撫金共35萬5000,但士林地院僅判賠5000元。(記者黃捷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