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巷弄內的平房,今天上午驚傳爆炸巨響,隨即起火燃燒,所幸火勢撲滅後無人傷亡。(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轟!」今天上午正值上班上學時分,台北市民權西路巷弄內一棟2層樓的平房,突然傳出轟然巨響,濃煙隨著火勢直竄天際,左鄰右舍見狀,立刻大聲呼救,警消據報趕往,立即撲滅熊熊火勢,租住1樓的男子蘇志成向警方坦承,在屋內故意點燃打火機燒毛巾,由2樓逃出的蘇家雙親獲悉,當眾大罵「不孝仔!」警方依故意縱火罪將他逮捕。
由於蘇嫌落網後,神情悲憤,雖然承認親手縱火,卻拒絕透露行兇的動機,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刑法173條第1項公共危險縱火罪,為5年以上重罪,指揮警方補強蘇嫌連續在屋內的廚房、曬衣處縱火現場照片,以及查訪左鄰右舍遇到火警當時的驚懼心情,將以預防性羈押,向法官聲請羈押。
台北市消防局119勤指中心,今天上午7時14分據報,位於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184巷內2層樓高平房驚傳火警,1樓冒出熊熊火焰,消防局不敢大意,立刻派出16部消防水箱車、2輛救護車,共59名救災救護人員前往搶救,火勢在7時21分獲得撲滅,燒燬面積大約5平方公尺,所幸逃生及時,無人傷亡。
蘇嫌警訊時承認,他在住處先將打火機放在廚房瓦斯爐上,打開瓦斯引爆打火機,導致現場產生濃煙與火焰,然後躲進房間內,直到消防人員衝進門才開門,但消防人員發現起火點有2處,除了廚房,還有後院曬衣間,懷疑是蘇嫌的房屋租約下個月到期,被房東催促搬離所致,詳細原因仍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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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蘇姓男子,疑因租約到期必須搬遷,今天上午竟然以打火機縱火燒屋。(記者陳恩惠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