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男子何政庭、廖經緯疑因缺錢,謀議假扮警察,專挑賣淫女子下手,搶了錢後還性侵對方,1天內做了兩票,士林地檢署依強盜、加重性侵、冒充公務員等罪起訴,全案移審法院,法官認定涉犯7年以上重罪,且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2人。
起訴指出,32歲廖男因槍砲、偽造文書等罪被判刑5年、7年6月確定,2016年10月假釋出獄,卻與酒店認識的21歲何姓男子共謀,今年1月間在網上找目標,聯繫賣淫女子小蓮(化名),廖男先以3000元價碼,在小蓮租屋處完成性交易。
廖男要求小蓮送他下樓,開啟1樓大門後,何男突然衝進來,聲稱自己是警察、廖男是線民,全案若移送警局要罰款20萬,還得坐牢,除非小蓮交付3萬元,還打電話給喬姓女友,佯裝與小隊長回報:「學姊,有查獲妓女戶,請在樓下準備…」。
小蓮心生害怕,但身上沒錢,只好交出剛從廖男手中拿到的3000元,何男另在房內翻箱倒櫃,但未找到其他錢財,竟還逼迫小蓮幫他口交,更進一步性侵得逞,才終於離開。
2人食髓知味,同日晚間與按摩女小妡(化名)約定消費,廖男進入小妡租屋處後,假裝忘帶錢包,回頭打開大門,何男再趁機闖入,以同樣說詞恐嚇小妡。
2人假藉搜身名義對小妡上下其手,還企圖指侵,所幸小妡奮力抵抗沒有得逞,2人隨後扒光小妡衣物,並從皮包內搶走近3萬元現金,才離開現場。
檢警獲報後,循線逮捕2人到案,從他們手機中更找出假裝蒐證的影片,疑似還有其他被害人遭搶。何男非但不配合調查,還辯稱因廖男手中有他女友的裸照,害怕被曝光,才會受廖男指使犯案;廖男雖承認犯行,但否認持有喬女裸照。
-
廖男、何男扮警,勒索、性侵賣淫女,被士林地檢署起訴。(記者黃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