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媽媽獨力撫養5名小孩,並要照顧重病丈夫,她前年酒駕遭判刑,擔心繳不出罰金被關,竟引誘17歲大女兒給沈姓男友喇舌、摸胸,換取4萬5000元酬勞。士林地院認定媽媽引誘未成年性交易,但考量動機特殊,以「情堪憫恕」減刑,判她1年10月徒刑。
夫重病 獨養5名小孩
判決指出,該名媽媽前年9月因酒駕遭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家中經濟僅靠她賣二手物品支撐,她怕被關又繳不出罰金,竟要女兒犧牲自己,與臉書認識的沈男性交易。
要17歲女兒 犧牲自己
女兒同年12月間與沈男約在一間廖添丁廟,一碰面就進女廁,讓沈男摸胸、喇舌,收取4萬5000元,回家後自己留下3000元,剩餘4萬2000元給媽媽繳罰金。後因該名少女的態度逐漸冷淡,卻仍持續索取零用錢,沈男懷疑母女聯手騙錢,憤而控告詐欺。
母獲減刑 判1年10月
檢警偵訊時,媽媽承認因無力負擔罰金,才要女兒讓沈男猥褻,藉此換取金錢。法院審理時,媽媽翻供辯稱只是借錢,沒有性交易。但女兒證稱,媽媽知道沈男摸她、親她就會給錢,才會要她「犧牲自己」;沈男也稱少女跟他要錢的事,她媽媽都知道,還曾用臉書和他談價錢。
法官以兩人供詞一致,且有臉書訊息為證,認定媽媽犯罪,不過合議庭考量媽媽因經濟困頓,為籌罰金才這麼做,女兒也因與媽媽有相當感情,才同意犧牲自己,犯罪誘因特殊,若以引誘未成年性交易最輕刑度3年來判決,仍過重,故以「情堪憫恕」之由輕判1年10月,沒收犯罪所得4萬2000元,但因有酒駕前科,無法諭知緩刑。
沈男提告詐欺,但自己也因猥褻少女遭究辦,猥褻部分由桃園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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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