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陳姓社區警衛值夜班時躲起來打瞌睡,被謝姓女住戶抓包,誤以為謝女要錄影檢舉他,一氣之下竟搶走手機查看,並且拒絕返還。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男妨害謝女使用手機的權利,依強制罪判拘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在新北市某社區擔任警衛,曾於值班時間,將社區大廳的沙發拖進管理室內睡覺,當時遭謝女檢舉,兩人因此有嫌隙。
謝女今年3月4日凌晨3時許從外返回社區,發現警衛室居然是空的,沒有人在看守,遂拿起手機打開閃光燈照明,走進社區會客室查看,果然發現陳男又在會客室沙發上睡覺。
陳男被燈光照到驚醒,見謝女直接轉身離開,以為謝女用手機拍照存證要再次檢舉他,立刻起身追上前,強行抽走謝女手中的手機,並逼問密碼幾號,謝女見陳男拒絕歸還,撂話「要刪你自己刪吧」,隨即回家報警。
陳男雖否認犯行,辯稱以為謝女拍他照片侵犯肖像權,他拿走手機打算刪除是正當防衛,並沒有實施任何強暴、脅迫行為,但法官認為,陳男未經同意強取手機,足以妨害謝女使用手機權利,就屬刑法妨害自由中的「強暴」,仍依強制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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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社區警衛的陳男值班打盹被謝女抓包,竟搶謝女手機企圖刪照片,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判拘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