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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7在外應酬還申報加班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去年時任士林地院法官的陳梅欽,被監察院認定有不實申報加班、言語騷擾女同事「事業線不錯」及露胸肌冒犯等違失,將他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職務法庭承審認定這些指控均成立,昨判決將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公職。去年事發後,陳梅欽隨即於8月11日辭職轉任律師,本件免職案生效後,他從此不能再申請回任法官或檢察官。
職務法庭指出,去年1月及5月間,陳梅欽下班後明明在外飲宴應酬,卻向士院申報不實加班;此外,陳梅欽2012年9月11日下班宴請部屬餐敘時,對兩位女同仁說出「露事業線」或「事業線也不錯」等言,還解開自己上衣鈕扣露胸肌,甚至無理要求部屬喝酒、打通關,有利用權勢、缺乏性平意識、騷擾女性等不當言行,使兩女感受敵意及冒犯,傷害尊嚴與造成心理陰影,其中一女隔日工作還受到影響。
職務法庭批評,陳梅欽明知自己是外出飲宴,卻重複報加班,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嚴重損害職位尊嚴,且讓人民質疑法官的誠實、正直、公平、公正審判。
去年已辭職轉任律師
職務法庭解釋,依「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考勤要點」規定,法官上下班雖免簽到退,但不表示可任意不來法院,若要到其他地方執行職務,仍不得涉足不適當場所;換句話說,陳梅欽不得主張赴宴是加班工作。
至於冒犯女同事部分,職務法庭指陳梅欽損害職務尊嚴及司法形象,情節重大,參酌他2005年曾因網路交友言行不檢,致考績被列丙等,綜合其人格圖象、行事態度、長期職務評定結果,職務法庭認陳已不宜續任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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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